第二十一章 此曰拿也 第一节 平静的一天

作品:《恶魔的赞歌

    “爱琳:

    你好吗,这是我给你写的的第六十五封信。请相信我,我不是在刻意的一再强调我已经寄了多少封信而逼迫你给我回信,但是,当我再次确认没有写错地址后,我真的很渴望收到你的一封回复。

    爱琳,我现在坐在一辆马车上……”

    亚纪9976年十月二十五日傍晚,夕阳的余晖照在马克西身上,他咬着手中的铅笔,沉思了片刻之后,随着马车在不太平坦的小路上有节奏的摇晃,继续构思他来到教会学校两个月里,给远在王都的爱琳的第六十五封情书。

    “……你知道,加利拉德的学校里生活很简单,也很简陋,我们并没有自己的马车,所以我们坐的是隔壁村子里外出拉稻草的马车。斯特恩大叔在前面赶车,车上的稻草很高很高,差不多有两米高,好大好大的一堆,我和霍姆兹老师现在就坐在车后,躲在稻草后面,斯特恩大叔看不到我们,他不知道我们两个在偷偷的搭车。”

    马克西斜眼瞥了一下躺在身边半眯着眼睛,已经快要睡着的霍姆兹老师,他们两个要偷偷摸摸的搭车,原因就在于这位霍姆兹老师在加利拉德的周围,实在是太招人厌恶了。不要说是免费的搭车,就算是掏钱买个西瓜,都会招人白眼。

    “自从几年前奇切纳湖里闹魔兽开始,周围村里的人基本上就不把孩子送到学校上学了,传统的主日学校反倒是又被恢复。只不过湖边的村子太多,原本是星期日开课的主日学校也只能修改上课时间。今天是十月二十五日周六,我和霍姆兹老师是上周五出发的,这次我们前后去了五个地方,上了五天的课,我自己也捧着光明经,在一大帮五、六岁的小孩子面前背书,冒充学校的老师。

    这八天里我一直找不到寄信的地方,所以我给你的信从编号五十八到这封编号六十五,全部都还在我怀里揣着,前面还有五公里左右就到加利拉德了,那里有邮筒,估计你会一次性把这八封信全部收到……”

    马克西探头探脑的向两边和前方看看,确认距离加利拉德不远了。他的情书都收藏在脖颈上黄铜项链里的空间中,项链里空间够大,简直大的无边无际,有山有水有草原,只是没有会动物和人,这点倒是和冥府很像,不过项链里连亡灵都没有一只,完全是个空的世界。

    “……在教会学校的这两个月里我学会了自己洗衣服――当然我以前就会洗,不过洗的没现在这么干净。我还学会了煮饭,学煮饭是被迫的,因为之前充当大厨的霍姆兹老师,做饭的手艺实在是惨不忍睹,维格拉夫老师说他煮出来的土豆汤能把饥饿的老鼠都给吓跑。”

    马克西挠挠头,爱琳的厨艺也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她炮制出来的饼干更是威力巨大。马克西忽然想起了位面佣兵团的爱德华兹和吉尔平两位大冒险者,在鲜血高地边缘分手时,自己借尼克的手送了他们两个一袋爱琳制造的饼干,不知他们吃了没有、拉肚子了没有?

    “……回到学校以后我们就要搬家了,学校主礼拜堂的修缮已经差不多完成,接下来要重修教师和学生的宿舍,所以我们可能要到旁边的加利拉德去找地方借宿几个月。不过,如果你要给我写信的话我们的地址是没变的,因为搬家的时候我们会把门牌带上。”

    马克西搜肠刮肚的寻找词汇,想要把这封情书继续写下去。

    “这个礼拜下了两场雨,第一场下了三天,第二场下了四天……我这封信写的很慢,因为我知道你看字的速度不快……爱琳,本来想对你说我想你的,可是信封已经封上了……”

    身边的霍姆兹老师打着呵欠坐了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马克西手忙脚乱的收起他的情书第六十五号,连同铅笔、信纸和信封一股脑儿的塞进空间项链里。

    “睡了个好觉。”霍姆兹揉揉眼睛:“今天晚上又要失眠了。我这个人精神太容易亢奋,睡过午觉后晚上就很难睡着。”

    马克西心想:‘那你干嘛不少睡一会。’

    两个人不再说话,靠在稻草堆上静静的看着血红的夕阳。有了鲜血高地的一番经历,马克西等四个人有段时间对血红色的夕阳和朝霞颇为反感,差不多一个月内不敢吃肉,也不敢闻到血腥味。刚好教会学校生活清苦,也没有肉给他们吃,让他们四个清清淡淡的过了一个月,才逐渐回忆起肉的香味来。

    斯特恩大叔的马车沿着湖边的小路缓缓而行,渐渐到了加利拉德城边,路上的人多了起来。再行一段,马车停了下来。路边有个卖糖果的小贩在吆喝,旁边围绕着一群小孩子。

    “物价涨了,通货膨胀啊~!”霍姆兹一只手杵着下巴,看着小孩子们说道:“当年我才有他们那么大的时候,棒棒糖才五个米拉一根,现在都要两个铜币才能买到了,为什么……为什么我的薪水还是老样子呢?”

    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手里抓着两个铜币,蹦蹦跳跳的从马车旁边跑过,看样子是要去买根棒棒糖。

    霍姆兹:“虽然我已经四十岁了,但是看见小孩子,还是有抢他手里零用钱的冲动~啊!”他大大的打了个呵欠:“这就是我还年轻的证明吧!”

    “是、是吗?”马克西不知该如何接口。

    “马克西,你说我还年轻吗?”

    马克西:“……,据说四十五岁还可以评选全国十佳青年的……”

    “啊哈!我就说嘛!”霍姆兹大笑:“还是你了解我。”他‘咚’的跳下了马车,两步跑到那个小男孩身前,拦住了他。

    ‘他想干什么?’马克西脑子里念头一转,只见霍姆兹老师对小男孩扮个鬼脸,一把抢过了他手里的两个铜币!

    马克西脑子一阵发晕,几乎晕死在马车上。

    路上经过的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几十个人,全都傻乎乎、呆愣愣的看着霍姆兹老师施暴,完全不能理解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被抢劫的小男孩也傻在了原地,眼睛睁得大大得,脸上一点害怕的表情都没有,有的只是被强烈刺激过后还木有反应过来接受这个残酷的世界的呆滞。

    抢劫得手的霍姆兹大笑了两声,随后又不乐意了,他皱眉对受害人说道:“怎么,小孩,你不害怕吗?不委屈吗?不想哭吗?”

    小男孩眨眼:“……”

    霍姆兹把手里的两个铜币在男孩面前晃晃。

    “这可是你的哦,嗯~!?还是不哭?”

    霍姆兹捏捏小孩的鼻子,掐掐他胖嘟嘟的腮帮子,揪揪他耳朵,还是木有反应,最后轻轻一巴掌拍在小男孩的屁股上。

    “呜哇~!”小男孩发出声嘶力竭的嚎哭声。

    “这样才对嘛!”霍姆兹老师大喜,爪子里攥紧两个铜币的战利品拔腿逃命,他快步从拉稻草的马车旁边跑过,车上偷偷搭车的马克西看得目瞪口呆,惊叫道:“霍姆兹老师……!”

    “马克西,还不快跑,等着被人拍板砖吗?”

    “你……你……!”

    马克西扭头看向小男孩,边上一个女人跑了过来,抱住了他,满脸悲愤的指着霍姆兹老师背影尖叫:“霍姆兹!你这个被诅咒的!”

    路边的男人们终于反应过来,操起锄头、镰刀、擀面杖、草叉、板凳等等一切可以用来打人的东西,对准霍姆兹的背影追了上去。而马克西,很不幸,一来他就在这条通向抢劫犯霍姆兹的道路上,二来他明显是霍姆兹的同伴。虽然我们都知道他并不是抢劫犯的共犯,不过我们也知道,愤怒的群众是不能分辨这些的。

    于是马克西唯一的选择就是跳下马车,一百八十度转身,跟随着霍姆兹老师的方向,甩开脚步拔腿狂奔,竭力逃命。

    “霍、霍姆兹老师!你简直禽兽不如!”

    “哈哈~!马克西,诅咒老师后果是很严重的~!”

    “等你死后看清楚地狱是什么样时,你会为今天的罪恶忏悔的!”

    “傻小子。”霍姆兹在逃命的路上领先他二十米,扬扬得意的叫道:“至高神才不会因为我抢了一个小孩两个铜币的零用钱而发怒,象我这样一个小角色究竟是下地域还是上天堂,他更加不会在意。”

    马克西怒道:“这是什么谬论!虽然我早就知道你人品有问题,但这不是你犯罪的理由!”

    可怜的受害者、愤怒的复仇者、无辜的被卷入者、扬扬得意的罪犯……追逐、逃命……夕阳下,教会学校的一天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