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回城

作品:《禁阳

    阎不归骇然,双脚发力,整个人立时如一道闪电窜飞出去,然后一片茂密的。躲了起来。

    千毒蜈蚣和花莽在附近了一阵,没有发现阎不归,便又回到了原地。

    阎不归躲在一处山间夹缝中,浑身上下沾满了血水。他整个人的意识,渐渐出现了模糊。

    千毒蜈蚣最后一击,给他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那可怕的脚爪,比利剑还要锋利,他的防御,在它的面前犹如纸糊一般,不堪一击!

    最后剑灵出手,稳定了阎不归的伤势。

    然后阎不归找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隐藏了起来。慢慢疗伤。

    十天后。

    阎不归在一棵高大古树的树冠内,睁开了眼睛。

    此时此刻他仍心有余悸,劫海境界的妖兽实在太可怕了,和尊王妖兽完全不再一个等级。实力相差完全天地之别。

    “劫海境妖兽和劫海境修士,不能同日而语。同样是劫海境界,同样是风平浪静,妖兽却可以直接秒杀彼岸一重天乃至二冲天的修士,而劫海修士,却还有可能被尊王巅峰高手杀死。此间差距完全不是你所能想象。”

    剑灵的声音在阎不归脑海中响起,“劫海妖兽身体防御力极强,不说是你,就是彼岸三重天修士全力一击也不见得能伤其分毫!”

    阎不归点点头,劫海境妖兽的防御力,他已经亲身体验过了,他全力一击,加上战技加成,最后甚至连妖兽的身体都没有撼动,反而留下空档,被千毒蜈蚣击中,身受重伤。

    “以后劫海境妖兽我还是少招人为好,太可怕了。”阎不归心有余悸道。劫海境妖兽不论是速度、防御还圣击力,都超出了阎不归的极限。最后要不是及早撤离,又有剑灵暗中相助,现在他怕是已经死了。

    “现在知道害怕了?我早告诉过你,不要自大,你是神体,的确可以越级挑战。但是你别望了这里是荒古天域,比你厉害的人,数不胜数!

    前面的千毒蜈蚣只是一个教训,以后遇到妖兽机灵点,比那千毒蜈蚣强悍的妖兽比比皆是。”剑灵淡淡道,“一个人自信是好事,但不能自大!你好歹也是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人,很多都不需要我再提醒。总而言之,你要记住,不要小瞧荒古天域任何一个生命!有些时候,你脚下的蝼蚁,都能轻易杀死你!”

    阎不归很认真的点点头,经过这一次,他已经充满了解到了荒古天域的可怕!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剑灵说的一点也不错,之前,他真但自大了,以为自己不遇到彼岸之上的修士,即便是劫海高手,他也有能力一搏!

    但现实告诉他,劫海境妖兽和修士,都不是现在的他所能招惹!

    以前他有些骄狂了。

    接下来半个月,阎不归每天都在暗魔山脉中修炼。不断的与一头头尊王妖兽交战。令阎不归的修为,在短短半个月内有了很大滇升。

    这半个月,阎不归先后遇到了三次劫海境界妖兽,他都一一避开了。知晓劫海境妖兽的强大后,阎不归再也不敢随意接触劫海境妖兽!

    同时,阎不归开始按照剑灵所说的方式修炼,面对敌人不管强弱,都直接使用最强的力量攻击!

    通过这段时间的锻炼,阎不归已经深深意识到,自己以前的作战方式是错误的!

    半个月内,阎不归因为享受战斗过程,故意和妖兽纠缠,延长战斗时间,他先后遭遇了四次突袭!

    四次突袭,有三次是因为在与某头妖兽作战的时候,突然又出现一头妖兽,措手不及之下,遭创。

    阎不归估算了一下,把这些皮毛卖出去,扣除税收,他应该还能有五六十万金。五六十万金,看起来数字很大,其实在荒古天域,五六十万金币,真的不值钱,大一点的酒店,吃两三顿就没了。

    像丰悦酒馆那样的一流酒店,随便吃两三道菜,花销就要在百万金以上。大多数,在丰悦酒馆吃饭的人,都是直接付元晶石。

    元晶石,这样的超高级货币,价值可远远不是金币所能衡量。指甲大小的元晶石,至少能抵金币千万以上!

    根据元晶元气浓度不同,通用大小的元晶石,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距。

    最低等的元晶石颜色是苍白色,最高级的元晶石色彩是流金色。当然流金色之上还有更高级的元晶石,但那些元晶石,品种都极其珍贵。很少有修士会把那样的元晶石拿出来做货币使用。

    “还有几天,就是决战之日了,不知道,孙晨有没有突破。”

    阎不归微微担心。

    本来现在,他是和独孤风一起回天一城,他有叫独孤风来暗魔山脉找他,不过中途因为被两头劫海妖兽打成重伤,近疗伤就花费了十天之久。便错开了和独孤风见面的时间。

    算算时间,距离一月之气还有遂不到。独孤风作为孙晨的好友,应该早就回了天一城。

    从暗魔山脉到天一城,以阎不归的教程差不多要花费三天时间。

    他现在回天一城,休息一下,刚好也就是决战之期!

    阎不归很期待孙晨的表现。

    三天时间眨眼即过。

    一天一城,阎不归走在街上便听到各种议论,几乎全守于孙晨和宋千山的决斗!

    本来,尊王修士决斗在天一城是很平凡的事,也没有什么热闹可看。在天一城进进出出的,除了小孩,哪一个不是尊王修为?

    也许此刻,在你面前某个地摊上,两个吵嘴的妇人,就是两个尊王修士。

    荒古天域的妇人一般人都很彪悍,两三句不合,直接开打!

    还有,在街头到处闲逛的痞子,偷拿人家馒头,都有可能造成一场尊王之间的决斗。

    不论是天一城,还是其他地方,尊王之间的战斗,真的是一点也不稀奇。人们都是见惯不惯。最多就是有些好事之人,借着决斗,开一些无聊的赌局,提提大家的兴致。

    但,今天这一场战斗不一样。同样是尊王决斗,人物主角不同,造成的轰动,也是完全不一样!

    通常情况下,贵族、大家族势力子弟间的决斗,往往是最能吸引人的。

    不仅是彩头大,更重要的是世家子弟间的斗争,通常会引起一系列其他连锁反应。老百姓平时生活无趣。热闹越大,他们自然越是开心。

    这次约斗的两个人,分别是孙家孙晨,宋家宋千山!

    这两家,宋家驻扎天一城,孙家在昆烟城。

    孙宋两家,自成立以来,便水火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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