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约翰

作品:《自由国度

    第三集美丽惹的祸

    第一章约翰

    圣龙大陆,狂战士部落,这狂战士一族原先也是住在人族地区的,后因为不信奉光明教廷、而被打为异教徒,被光明教廷异端裁判所,追杀而不得不举族搬迁入这精灵之森、与魔兽抢食。

    该族所信奉的神明是,蛮神乌尔珈士,乌尔珈士中位神,在一万多年前,神魔大战之时陨落。

    五千多年前,该族遭到大规模的屠杀,在千辛万苦之下才逃亡、不足一千人,来到这精灵之森。期间又不断的遭到佣兵、军队的剿杀,但最终凭其强悍的战斗力、及在精灵皇岀面下,人类不得踏入精灵之森,否则一律格杀!这一条令下,教廷才不得不罢手。

    两千多年前,狂战士一族出现了一个强势人物,在他的带领下,狂战一族渐渐强盛起来,人口达到了两万多人,如今已有五万多人了,不过仍以村庄、部落的形式存在。他们每个村都养有十几头地行龙。由于地行龙吃得多、他们又都是大肚汉再加上贫穷、生活条件差,所以一直无法形成城市规模化。

    七百多年前,这个强势人物经过一千三百多年的苦修,由一名剑圣终于跨入剑神之列,于是便开始了对教廷的打击、报复、血杀千里,屠杀、毁掉数十个教堂之多。他也被教廷列入悬赏榜首,赏金千万、封三等伯爵、赐光明骑士称号。他便是如今狂战士一族的族长大人,被大陆称其为怒之剑神,卡罗斯!

    卡罗斯族长!不必送了,我们此去不久还会回来的,你可得多准备些百草烈血酒才行!永恒道。

    永恒看着这位两千多岁的中年人!他有两米六几的身脯身体壮实如铁塔、虬结的肌肉如蟒蛇般坟起,全身长满了浓密、黝黑的汗毛,整个人跟大猩猩一般,虬髯、钢须、方脸,给人以刚毅、威猛的感觉,但其神态却又显得憨厚、老实,这与传闻中的他判若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永恒也确信他就是一憨厚、老实之人。

    呵呵……卡罗斯笑道:永恒,无论你什么时候来,我这里都有百草烈血酒,只是不准你再用戒指装了,那样我有再多也不够你装啊!

    那可不行!谁叫你这酒太对我胃口了,这当真是男人喝的酒啊,我用人族的美酒以10:1的比例与你换如何?永恒道。

    好,这还差不多!不过,皮鲁跟你们岀去闯,你可得帮我费心管教着点,这孩子太野,该学些为人处世的知识才行,要不然他如何当好族长!卡罗斯看着永恒的眼晴道。

    卡罗斯族长!你就放心好了,永恒把拍得邦邦直响保证道。接着又道:要不,让他也弄一个怒之剑圣的称号!

    父亲!孩儿跟永恒去人类社会了,您可要多保重,皮鲁眼睛有些湿润、低沉着嗓音道。

    永恒看着这一幕,就想起自己的第一次,外岀打工之时,与父母道别的情景。这皮鲁与其父卡罗斯、倒颇为相似,只不过皮鲁要矮了一点,两米多的身高。想不到一剑圣级高手,竟然还像个孩子似的,他倒是很老实、憨厚,这应该是他们常年呆在大山中,不问世事的缘故吧。

    永恒拿出一本兽皮书来递给卡罗斯道:这本《聚灵篇》你拿去吧!

    这、这!这怎么可以,卡罗斯迟疑道。他身为剑神,多少还是知道有关于东方的传说的,深知这便是东方,传说中的功法,是可以直接修炼成神的功法,他能不迟疑吗?

    别这个、那个了!收起来,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们部落有这本秘笈,明白吗?永恒严肃道。

    皮鲁!上来吧,来坐在我的金戈上,让我带你体会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飞行,格力高利道。格力高利说完,手中便出现一杆金色方天画戟。

    大、大!随着格力高利的喊声,方天画戟变成一杆十多丈长的,巨型金戈悬浮在空中,格力高纵身一跃站在金戈上,金戈在低空盘旋着。

    皮鲁迟疑一会后,纵身一跃、飞身而上站在巨型金戈上、双眼放绿光的道:太神奇了!

    布肯那塔!他竟然派兵攻打出云国,这出云国不是他圣龙帝国的附属国吗?难道他们想将出云国,直接纳入帝国版图?永恒疑惑道。

    格力高利,咱们下去会会他,上次让他们逃掉了,这次我看他们还逃不逃,两军阵前未战先逃,可是兵中大忌,永恒道。

    是,主人!我也很久没痛快的战斗过了呢?他们就当我的陪练好了,格力高利道。

    布肯那塔,我们还真驶有缘份,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啊!永恒道。

    是你!布肯那塔见永恒在城墙上空凌空而立,惊道。

    天上的飞行军团被,一大块头手持一把黑色大戒刀,屠杀着,刀芒过处,士兵们的身体,连带坐骑魔兽都被斩为两半,尸体如雨而下,刀芒纵横间,尸落如雨下。

    布肯那塔见了心痛不已,飞行骑兵可是比地上的骑兵精贵多了,最少都是高级武士才有资格,何况飞行类魔兽也是异常珍贵,他对着自己的传令官吼道:还不快收兵,你这个蠢货,快!

    传令官听了,也不敢多言,忙挥动大旗,以旗语传令,一阵铜锣声响起,士兵们如潮水般退去,片刻后,便撤了个干净,退得远远的,原地待命。

    约翰见布肯那塔竟然退兵了,虽然不明白其中原因,但也猜到了个大概,于是飞到永恒面前来,躬身道:玄武军团军团长、玄武城约翰,见过这位大人!多谢你的援手,救了整个玄武城,约翰感激不尽。

    约翰!嗯,我记住了,永恒看了眼,点头道。

    对了!出云国不是圣龙帝国的附属国吗?他们为什么还打出云国,永恒不解道。

    听永恒一提,约翰就来火,吼道:还不是布肯那塔这个混帐东西,看上了出云国国师,弗郎西斯的宝贝女儿!

    那嫁给他不就没事了吗?况且他还是帝国皇子,未来的皇位继承人,嫁过去出云国反而是攀上了枝头,节节高升,有什么不好呢?永恒肩头上的耗子肖成道。

    约翰看了眼,永恒肩头上的黝黑色老鼠,虽然长得颇有卖相,但也并未在意,魔兽会说人话,在这大陆上并不稀奇,且智慧不低于人类,当然这是指高阶魔兽,低阶的是不行的。

    哎!约翰叹气道:按理说这是好事,出云国巴不得多嫁几个公主过去,可布肯那塔那畜生,是大陆闻名的摧花圣手,光听这个名号你们应该知道原因了吧!

    出云国不敢得罪圣龙帝国,满朝文武一致同意,但剑神弗郎西斯却是不同意。他老婆是精灵族,女儿是半精灵,出落得用倾国倾城来说,都不足以赞美其美丽,且多才多艺,而且身上会散发出花香,在出云国也是深得民众爱戴,把她当女神一样膜拜,是各版块大陆帝国皇子的理想皇妃,各大帝国都想要得到她。弗郎西斯对自己的女儿宝贝得很,他怎么可能会答应,约翰叹息道。

    没关系!我来帮你们解决这个问题,我与布肯那塔仇深似海,帮你们也是在帮我自己,永恒道。

    那太谢谢你了,我会上报给国王的,约翰道。

    随你了,敢不敢与我去敌军阵营冲杀一阵,永恒转头看向旁边的约翰道。

    好!我约翰就陪你去杀他个人仰马翻,约翰豪气道。

    永恒看向格力高利道:你与我去杀布肯那塔,皮鲁,你跟约翰去杀那些小虾米吧!

    永恒说完,看向布肯那塔道:布肯那塔!我说过会来找你的,圣龙帝国,骸我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