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无限举证

作品:《细胞渗透

    这天早上,本来地处闹市的路南所门前更是人潮汹涌,人群几乎将门前的道路完全堵塞!

    看热闹人群目光都集中在派出所门前的俩人身上。在这一老一少两个人周围还环绕着一群情绪激动的年轻人,年轻人中间拱卫的两个人,一个是尹丽娟的订婚男友金石峰,一个是尹丽娟的母亲。尹丽娟的父亲因为病情的原因,一直被亲友们瞒着,他现在还以为自家女儿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将获得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丝毫不知自己女儿其实已经魂归西里。

    这种突如其来的打击完全无法预期,祸从天上来正是此种情况的写照,正所谓——生得计划,死得随机!

    尹丽娟的母亲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一边磕头,一边高喊,“我女儿死得冤啊,我女儿死得冤啊……”

    金石峰则满脸怒火的高叫着,“你们不是警察吗?不是为人民服务吗?就这么办案的?找不到证据吗?我们有,我们可以提供大量的人证……”

    周围的年轻人也不停的跟着叫嚷。

    路南所也许是怕刺激人群情绪,也许是理亏,也许是心虚,或者干脆是心知肚明。路南所像是缩头乌龟一样,所有警员都缩在大楼里,没有一人肯出来面对群众,有的干脆从后窗户跳出去,偷偷的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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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态最初不是这样的,早上刚来的时候,这些年轻人还能保持基本的克制,他们拥簇着金石峰与尹丽娟母亲进警局交涉,就散在外面等结果,同时也给两人助威撑场面,免得再次被踢皮球。

    俩人走进警局,估计是前面来过,接待的人都认知他们,见他们进来,立马有人一溜小跑进去,不大会功夫,一个刑警出来接待。

    “你们是死者家属?”

    “是的,这是尹丽娟母亲,我是她未婚夫。”金石峰答道。

    “什么事?”

    “你知道,我们要依法办事,法律是讲究严谨的,所有的证据链条都要严丝合缝的对上,才能判定某人有罪,在采信证据的时候,人证只能作为旁证使用,是无法作为直接证据的。总不能有人说你杀人,你就杀人了吧,需要切实的证据来证明。”

    “好几个证人,好几个互相不认识的证人,这还不够?”

    “是,他们也许互相不认识,可是你肯定都和他们有联系,你无法证明这些证人讲的都是事实,并且你是利害关系人。”

    “你什么意思?你说我串供?”

    “我有这么说吗?说话要讲证据。”

    金石峰算是看明白了,今天接待的这个刑警是专门来刁难人的,根本一点正常办案的心思都没有,就是打算让这个案子定成自杀案,几乎可以肯定的,这人就是黄强的狗腿子。

    这个刑警跟他谈话的逻辑就是无限举证,你拿出证据或者证人,证明某件事,那他要求你提供证明这个证据或者证人有效的证据,你再拿出下一层证据,他还要你继续举证这个证据也是有效的,然后无穷举证下去。总有你无法举证的时候。

    就比如,你说今天出太阳了,是个晴天,他要你证明自己的话。你说确实是晴天啊,他说不对,做事要讲法律,讲证据,你得有证据才能证明是晴天。

    然后你说,我家邻居小王也出去遛弯了,他也看到是个晴天了。他会要你证明,你怎么证明小王的话是对的?不是撒谎?你怎么证明不是你和小王串供骗人?

    你说地上有影子,有各种影子,这是晴天的证据,他会说,你怎么证明这个影子是太阳留下的影子,而不是探照灯或者什么人工照明工具留下的影子。

    你说附近没有灯粳他会问,你怎么证明附近没有灯粳没有其他光源?

    你说太阳在头上挂着呢,你出去看一眼不就知道了吗?他又会说,你怎么证明那个太阳是真的,不是人造的?不是自己的幻觉?不是哪个魔导师搞的大型幻术魔法?

    总之,按照这个逻辑推衍下去,只要无限举证,质疑一切怀疑一切,那么你永远也证明不了任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