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无人不知白朗宁
作品:《刺客猎人》 天际慢慢发红,朝霞破出云端,戈壁滩像一面起伏的鲜艳旗帜。
“各位,我为大家奉献一首《我但阳》!”番红花振奋地清清嗓子,歌声饱含热诚,“啊,我但阳,多么辉煌,光芒万丈,暴风雨过后天气多晴朗??????”
高登看着曙光一点点照亮红发少年,飞扬的脸庞沐浴在金红色的朝辉中。
他唱这首歌目的何在?高登暗自寻思,他听到雀斑、阿泰、翠茜发出爽朗的大笑,黎明在笑声中到来。
旭日升起,光芒璀璨,照亮了前方的破败小镇。
阿泰、翠茜和雀斑轰然欢呼,番红花却捏紧拳头,挥向小镇:“我恨那些人,是他们害死了很多伙伴。”
阿泰神色一悲:“他们也害死了阿杜。”
雀斑不安地瞄了高登一眼,高登没放过给血狱会树敌的机会,挑唆道:“菜肴不怕热,复仇不怕凉。”
雀斑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怕这个小白脸去告密。
“小矮凳,你还真有暗黑类主角的潜质呢!但这句话是民间谚语,你抄袭了噢。”番红花大大咧咧地拍了拍高登。
他们一起向着小镇奔去。
这是个荒弃的镇子,街道大半被沙砾覆盖,屋舍残破,早已没了人家。
高登望见血鸦和大汉们就守在镇口,他们背后,悬浮着一艘黄色的“白朗宁”小飞艇。
几个童奴坐在飞艇下方,狼吞虎咽地大嚼。他们周围摆着四只大木桶,一只堆满麦饼,另外三只盛满清水。
“大人。”高登率先走过去,恭敬地道。
“恭喜你们了。”血鸦点点头,态度比过去好了不少。“去进食吧,好好休息。”
他们跑向木桶,那几个童奴抬头望向他们。高登看见了格鹰,后者仇视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忌惮。他又看到番红花、雀斑和一个留着洋葱头发型的少年狠狠对视,显然也有积怨。
“那个洋葱头太狠毒了,要把翠翠扔出去喂土狼。”番红花忿忿不平地对阿泰、高登解释原委。
“先吃饭。”高登走到水桶爆埋头狂饮一通。这几个童奴能比他们早到,肯定有两手,他没必要和对方结怨。
番红花不情不愿地坐下来,一边吃,一边怒瞪洋葱头,瞪着瞪着居然睡着了。其他人也开始打瞌睡,唯独高登一直保持警醒,身体外松内紧,像随时可以出去的弓箭。
“我宣布,即刻起,你们不再是猪仔。”血鸦阴冷的目光扫过所有幸存宅四周顷刻无声,一双双眼睛闪烁着的光彩。
“你们将加入血狱会,成为一名行走在阴暗里的刺客。”
“今天,你们两手空空。没有金币财宝,没有显赫家世,没有权力地位。”
“血狱会能给你们的,只有刀与剑,血与火,主宰他人生与死的强大力量!”
“拥有力量,就拥有一切!”
血鸦说完,领着众人登上飞艇。
少年们坐在狭小的皮椅上,稀奇地打量着飞艇的吊舱,小声议论。尽管飞艇问世经年,但对平民来说,仍然是个新鲜玩意。
“我们将来,一定会比白朗宁更伟大!”番红花看着舱壁上涂绘的“白朗宁”三个字,信心十足地道。
“口气比力气还大。”洋葱头少年听到了,讥笑道。
番红花不屑地对他摇摇手指,说出了一句白朗宁的名言:“麻雀安知老鹰之志?”
这句话,是白朗宁发明飞艇时,对一帮嘲弄他的炼金士说的。当时大家没听懂,后来才明白其中含义。这句话最终被列为当世百句名家典言,其中,白朗宁的名言占据了一半。
即使夜空中最闪亮的流星,也无法比拟白朗宁的横空出世。
他最初只是香之国内,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公子哥。有天赛马,他摔落昏迷,醒来后忽然洗心革面,闭门潜学。
一年后,白朗宁设计的新奇服饰引发贵族的时尚革命。两年后,他编写的《王子复仇记》、《茶花女》、《三个火剑手》震惊戏剧界,掀起文艺复兴大潮。三年后,他谱写的《英雄交响曲》成为武骑士联盟的宣誓曲。四年后,他开办一种叫做“夜总会”的娱乐场所,财源滚滚而来。五年后,他突发奇想,和炼金学会合作发明飞艇,被炼金学会授予“梦想大师”的称号。为了感谢白朗宁替普通人实现了飞行梦,所有的飞艇出坊前,都会涂上白朗宁的名字。
这是真正的当代传奇,贵族圈的明星,学术界的宠儿,文艺潮的偶像。他是音乐家、设计家、美食家、哲学家、炼金专家??????几乎每年,白朗宁都会搅动一场全大陆的新风向。眼镜蛇家族关于白朗宁的情报多达厚厚一本,高登发觉此人几乎无所不会,除了武技例外。
白朗宁是个修炼废柴。
“小矮凳,我们一定会超越白朗宁的,对吧!”番红花振臂高呼,雀斑、翠茜和阿泰红着脸,默默地研究天花板。
“何必超越?干掉他就行了。”高登淡淡地说,三人众的脸更红了,继续研究天花板。
大汉们轮流转动螺旋桨,飞艇缓缓升空,飞向幽灵戈壁的最深处。
两天后,飞艇抵达血狱会的据点,一个专门培养刺客的秘密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