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好戏要来了

作品:《花都佣兵王

    站在队长身后的一干警察在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就发现自己的队长已经捂着手腕在痛呼,连忙警惕起来,伸手就想去把腰间的手拔出来。

    “如果你们不想像他那样最好就不要乱动。”林轩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拳头,一脸冷笑的看着面前这帮警察。

    如果刚才队长没拿出来指着他的话,那么就不会有人受伤,可惜的是队长并不知道林轩的逆鳞就是被人用指着。

    想当初在组织的时候,敢用指着林轩还真没有,有能力用指着他的更加没有几个。

    换做在半年前的,队长敢用指着他的话,恐怕他就不是手腕脱臼这么简单了。

    在队长身后的那帮警察本来还想仗着人多势众将林轩给压倒的,但是一听到这话,他们就都犹豫了,看看因为疼痛折磨得一脸痛苦的队长,在他们腰间的那把,始终都是没有拔出来。

    林轩很满意他们对自己恐惧以及顺从,轻哼一声,瞥了一眼还在发出嚎叫的队长,拳头骤然发出,肉眼几乎捕捉不到那变态的速度,霎时间,那烦人的声音戛然而止。

    “现在时间不早了,你的猪叫声会影响到很多人的休息。”林轩看着翻着白眼缓缓倒下的队长,没有一点表情,似乎自己打的并不是警察队长,而是一只烦人的苍蝇。

    林轩再看看坐在车里面显得局促不安的曹赢,就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扫而过,他算是在心里记住这个了,对于给自己找麻烦的人,他从来都不会忘记“感恩”。

    曹赢被林轩那犀利的眼神看的打了一个寒颤,说实在的,他有种自己会被这害死的错觉,但是细细一想,他也不过是能打了点,并没有多大的本事。

    咽下一口唾沫,曹赢几乎听到那喉咙蠕动的声音,看着转身离去的林轩,他把头伸出窗外,对着正在发愣的警察大声喊道:“快去追啊,还站在这里干什么?一个个都不想混了是不是。”

    但是尽管曹赢的语气十分的愤怒,但是那些警察们依然不为所动,刚才林轩一拳打晕他们队长的情景给他们的内心留下太大的阴影了,也就是说,现在谁上去谁就是傻子。

    林轩就是这么潇洒的走了,留下那写正在小心翼翼的注视着自己的警察以及坐在车上发狂的曹赢。

    林轩就这么轻易的走了,并不是因为那些警察没有能力留住林轩,而是林轩不想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闹出大事。

    曹赢已经触犯到了他的底犀是绝对不可能轻易放过他的了,这次一赚代表着下次再见面就是曹赢的死期。

    林轩独自行走在路上,对于跟在身后的某个人,他是一点都不在意,撇嘴笑了笑,虽然是发现了,但是却没有一点像要将他揪出来的心思。

    好游戏,是要慢慢享受的,一味的追求结果,那么这就不叫游戏了,枯燥无味的东西,林轩从来都不会感兴趣。

    抬起手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过了,这个时间还早,就先四处溜达溜达吧。

    林轩走到公路边上,随手叫了一辆出租车,报出一个地名之后,出租车就向前驶去了,至于跟踪自己的那个,倒是不怕他会跟不上。

    林轩现在想要去的地方是一座山林公园,这里晚上异常的繁华,主要吸引人的是那美味的烧烤以及诱人的美女。

    远远看去,这座不算太高的山灯火通明,从山脚一直到山顶,人潮涌涌,好一副热闹景象。

    林轩走下车之后,不留痕迹的向后看了一眼,发现那个一直在跟踪着自己的人也来到了,微微一笑,顺了一下衣领,跨步加入这热闹的人流当中。

    山林有一天宽阔的大道盘着大山绵绵延延通向山顶,在路的两旁几乎全是烧烤档口,每个档口前面都坐着不少人,这里是男人奠堂,女人的银行。

    只要你有钱,来到这里,几乎可以找到你想要的一切,烧烤档口,不过是个掩饰。

    名车,美女,你以为这些东西真的会出现在这种低级场所?在烧烤档的背后,才是这里的真正地世界。

    林轩在一个月前无意中发现这个地方,本来他也纳闷这样的环境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人,而且有钱的占了五成以上,直到他后来发现一次**交易之后,才慢慢了解到这里原来是那么的复杂。

    虽是复杂,不过他也喜欢,在这个天堂里面,他可以找到少许当年在组织里面的感觉,一丝丝,似有似无。

    看着从身边走过的一辆黄色兰博基尼,那霸道的引擎声,引起了不少人的注目,换位思考一下,假若你拥有一辆兰博基尼,还会来这里吃烧烤吗?

    林轩觉得这里实在是越来越有趣了,要是可以的话,这里绝对是个捞金的地方,只可惜,他现在还不想碰这个方面的东西,实在是太容易引起人的注意了。

    走到半山的时候,相对山脚来说,人已经少了很多,林轩走到一档略显清静的烧烤档前,找了个空位坐下,面前是一张竹制的桌子,看上去十分的淡雅。